❶ 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應規定進行封城、封區、中斷公共交通。
❷ 不得非經流調、無政策依據對餐廳、商超、景區景點、電影院及相關服務業場所等實施關停措施、延長關停時間。
❸ 不得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政策要求基礎上擅自增加對服務業的疫情防控措施。確有必要採取封城、封區、中斷交通等措施或在現行基礎上加強疫情防控力度的,須報經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同意後實施。
\資料來源:《廣東省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大公報記者盧靜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