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5日,商務部等18部門印發了《關於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其他自貿試驗區施行政策的通知》,將其他自貿試驗區施行的30項政策適用於海南自貿試驗區。
《通知》提出了四方面共30項政策內容。一是在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二是在擴大金融領域開放;三是在加快航運領域發展;四是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互補機制、探索建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新模式等。
此前,中國在第二屆進博會期間提出,將繼續鼓勵自由貿易試驗區大膽試、大膽闖,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打造開放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