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無罪行要素 有合理辯解 UGL案「根本告唔入」

時間:2018-12-31 03:18:42來源:大公報

  圖:香港廉政公署1974年成立,翌年郭文緯加入廉署,更成為首位華人出任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

  前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郭文緯在廉署工作27年,處理過的商業貪污案數以千計,對於UGL案能否成立,心中早有答案:「過去我都不評論(UGL案),因為調查期間是不應該說三道四。現在案件完結了,其實一開始我看基本資料,就覺得UGL案是不成立。」

  郭文緯表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任何代理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或是在未有得到其主事人的准許下,接受任何利益以作為誘因或報酬,亦作出關乎主事人事務的行為時即屬犯罪,但UGL事件無構成上述罪行要素。首先,戴德梁行對事件知情亦無反對,「以前收到這類案件的舉報,第一件事就是去問僱主知不知道,准不准他收錢,如果話ok無問題,一般會銷案。」

  郭文緯續說,終審法院就「陳志雲案」訂下清楚的定罪要求,包括被告收受的利益會否對主事人有損害,但UGL事件中,戴德梁行並無損失,反而有利,若梁振英拒絕與UGL達成協議,或UGL不願繼續收購,才是對戴德梁行造成損害。此外,梁振英就事件有合理辯解,有關協議亦是光明正大在律師樓簽的,「根本告唔入」。

  林卓廷「發噏風」誤導市民

  對於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稱審貪會極少質疑廉署和律政司,郭文緯說,出席審貪會的至少是首席調查主任,林卓廷當年只做過三年的調查主任,根本沒可能有機會出席審貪會會議,而且廉署查案是保密的,林卓廷不會知道案件內容,批評他這樣說是誤導市民。「市民以為你在廉署做過,所講的說話是對的,但原來是發噏風,不負責任。」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