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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黑辦首亮相 將嚴懲「軟暴力」

時間:2019-04-09 17:54:08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4月9日訊(記者 趙一存)全國掃黑辦9日在京召開首場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會上聯合發文,明確了惡勢力、「軟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界定,對涉黑惡財產處置相關問題以及依法懲處採用「軟暴力」實施的犯罪等問題進行了規範。全國掃黑辦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表示,「軟暴力」犯罪涉及多種表現形式,涵蓋跟蹤貼靠、揚言傳播疾病、揭發隱私、惡意舉報、誣告陷害、破壞、霸佔財物等。 

  據介紹,「軟暴力」是指行為人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手段。 

  杜航偉表示,「軟暴力」可界定為一種與暴力、威脅手段並列的犯罪手段,「軟暴力」既可以作為尋釁滋事罪的行為手段,亦可作為敲詐勒索罪的行為手段。特別需強調,「軟暴力」作為一種違法犯罪手段,是否能夠構成犯罪,還應符合具體罪名的構成要件;能否構成黑惡勢力,還應當符合黑惡勢力的特徵和黑惡勢力的認定標準。 

  至於「軟暴力」手段認定問題,杜航偉表示,此番四部門專門明確了客觀認定標準,即「軟暴力」應當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才能構成違法犯罪的手段。他還強調,在具體的執法實踐中,政法各部門將密切配合,堅持依法辦案、堅持法定標準,既不擴大、不拔高,也不降格,加強法律監督,強化程序意識和證據意識,確保罰當其罪。 

  杜航偉分析,從表現形式上看,「軟暴力」與暴力明顯不同,但其危害後果卻與傳統暴力犯罪相同,甚至有些造成的後果超過了傳統的暴力手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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