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各類人才植根福州,福州在住房機制方面制定了《福州市人才共有產權住房實施方案》,使在此間工作滿12年的人才可獲完全產權,最高可享18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產權份額。
8日,福州市發布上述消息,並解讀相關政策。根據相關規定,福建省引進高層次A、B、C類人才和福州市三個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可在福州市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共有產權房兩種房源中自行選購住房,享受180萬元、130萬元、100萬元的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份額。
(記者 蘇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