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301條款」指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到310節,是美國貿易法中有關對外國立法或行政上違反協定、損害美國利益的行為採取單邊行動的立法授權條款,又稱「一般301條款」,而廣義的「301條款」除了包括「一般301條款」之外,還包括關於知識產權的「特別301條款」和關於貿易自由化的「超級301條款」及其配套措施。 (來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