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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頒司法新政優化營商環境

時間:2018-01-03 03:16:17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張帆上海報道:為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上海市高院按2日公布《關於貫徹落實〈上海市着力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行動方案〉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並同步制定了《重點任務分解表》,明確了責任和任務時間節點。

  上海市高院副院長盛永強表示,推進法治營商環境建設需要着力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即着力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夯實優化營商環境的制度基礎;着力弘揚契約精神,保持上海「合同執行」的強項優勢;着力加強破產審判工作,補齊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的短板;着力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保障優化上海營商環境建設。

  據悉,此次發布的《實施方案》分為「總體要求」「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三部分。在「具體措施」方面,《實施方案》從加強產權司法保護、把握市場准入標準、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等5個方面提出了19項工作舉措,細化分解為33項具體的重點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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