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浦東機場爆炸案被告囚八年

時間:2017-02-18 03:16:40來源:大公網

  圖:浦東機場爆炸案被告判囚八年/中新社

  【大公報訊】記者張豪上海報道:17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浦東機場爆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周興柏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6月12日14時30分許,周興柏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2號候機樓出發層C島附近,先後點燃3件自製爆炸物從地面滾向現場人群,其中2件發生爆炸。作案後,周興柏被接警趕來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經查,共有三名旅客在爆炸中不同程度受傷;另有一個國際航班被取消、兩個國際航班被延誤,爆炸還引發現場大量旅客恐慌。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興柏製作爆炸物在公共場所實施爆炸並自殺,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爆炸罪,依法判處周興柏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