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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歷者揭秘沈陽審判往事 獲釋戰犯歸國致力中日友好

時間:2016-09-17 03:15:58來源:大公網

  圖:瀋陽審判日本戰犯法庭舊址以蠟像還原當年庭審場景

  「東京審判中沒有一個日本戰犯認罪,但在瀋陽受審的戰犯每個人都心服口服、流淚懺悔,並將中國人民稱作再生父母,將中國視為第二故鄉。這是世界任何一個法庭都不曾出現過的場景,以前沒有,今後也少有。」六十年前,在瀋陽審判中擔任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書記員的權德源至今感慨萬千。六十年後,他與當年同在庭審現場的辯護律師李長泰、工作人員馬鳳雲,一同回到故地,向世人揭開那段鮮為人知的往事。

  文/圖:大公報記者 宋偉

  84歲的李長泰怎麼也不會想到,有生之年還會重回這棟位於瀋陽北陵附近的二層仿古小樓。1956年,這裏曾是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所在地,新中國最後一批共36名日本戰犯就在此受審。庭審中,有戰犯長跪法庭,認罪悔罪;庭審後,有刑滿歸國的戰犯為中日友好而奔波。

  神秘任務:為戰犯辯護

  李長泰至今仍記得六歲時,身處偽滿洲國接受奴化教育的情景:從被迫參拜神社、學日語,到教員體罰學生,樁樁件件歷歷在目。那段生活讓他對日本侵略者的仇恨刻骨銘心。

  1956年初,李長泰從中央政法幹校東北分校畢業後留校工作。上班不久,就接到上級指示讓他立刻到北京參加學習。李長泰抵達後才知道學習的主要任務是給日本戰犯當辯護律師,與同期抵達的近三十名律師一樣,李長泰拒絕辯護,理由很簡單:他們是侵略者,我們是被害者。日本戰犯罪有應得,憑什麼還要為他們辯護?

  「在得知大家的牴觸情緒後,最高法的領導開始為我們做思想工作,講解辯護的意義。」後來,李長泰一點點想通了,認識到給戰犯辯護是國際通用做法,也是逐步恢復中日友好關係的措施之一。

  「我當時給日本的憲兵隊長吉房虎雄、木村行雄、宇津木孟雄當辯護人。按照審判程序,在開庭前,律師要會見被告人。我先查閱了案卷,撫順戰犯管理所的工作人員還向我詳細介紹了每個被告人在獄中表現和認罪態度。」李長泰說,幾次會見後,三名被告人發現他真正平等對待他們,也就打消了顧慮,對起訴的犯罪事實基本認可。

  1956年7月13日,戰犯吉房虎雄、木村行雄、宇津木孟雄在法庭如實供述了他們曾親手槍殺過無辜群眾、抗日志士,把抗聯戰士送到731部隊去做細菌試驗等種種罪行,並當庭跪地叩頭認罪、悔罪。

  獲釋戰犯:香港寄信言感恩

  李長泰說,根據戰犯罪行、認罪悔罪的表現,當時他從幾個方面給予從輕處罰的辯護:一是他們的罪行雖然嚴重,但是認罪悔罪態度好。二是侵略政策是日本最高統治集團制定,戰犯是執行者,執行者與決策者應有區別。三是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的幾十年間,對國民的教育就是民族至上、侵略有理。從這個角度說,他們也是受害者。

  在這次庭審中,所有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長的二十年、短的十二三年。李長泰回憶說,「當時在場的日本戰犯得知刑期後,一個個感激涕零,長跪在法庭之上,向在場的所有中國人叩頭認罪悔罪,感謝中國政府和人民的不殺之恩。」

  「沒有一個死刑,也沒有一個無期。」對於這個審判結果,年輕的李長泰當時卻怎麼也想不通。

  兩年後的深秋,李長泰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謝信。這是宇津木孟雄刑滿釋放,歸國途中從香港寄來的明信片:一是感謝中國政府和人民對他的寬大;二是感謝李長泰為他辯護;三是表示不忘中國人民給他再造恩情,歸國後一定為中日友好而工作。

  李長泰激動不已,將明信片交給了組織。「他這不是給我個人的感謝信,而是給中國政府和人民的感謝信。」李長泰後來得知,以藤田茂為首的戰犯,刑滿釋放後回到日本,還組織了中國歸還者聯絡會,為中日友好奔走呼號,並率代表團來中國訪問。他們回到撫順戰犯管理所,向工作人員表達對再造之恩的感謝。李長泰欣慰地說,「如今回首再看當年為他們的辯護,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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