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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違法或需賠精神損失

時間:2016-06-03 04:01:06來源:大公網

  最高人民法院2日在京發布意見提出,要落實以生態環境修復為中心的損害救濟制度,統籌適用刑事、民事、行政責任,最大限度修復生態環境。

  最高法副院長江必新表示,發現環境污染問題以後要從嚴制裁,加大制裁力度,不僅要追究污染者財產賠償責任,還要在符合條件時賠償精神損失。

  依據此番發布的意見,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王旭光表示,對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區域,相關企業引發的環境資源糾紛需實行最嚴格的保護措施。

(記者 趙一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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