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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伊力哈木案:違法者必嚴懲

時間:2016-06-03 04:01:0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趙一存北京報道:在國新辦2日的記者會上,針對“民大搞分裂教師獲刑”一事,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吉爾拉.依沙木丁回應稱,中國是法治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違法人員做出的審判不針對哪個民族、哪個宗教,違法就要受到嚴懲。

  資料顯示,供職於中央民族大學的維吾爾族教師伊力哈木.土赫提2014年9月23日被控以分裂國家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查明,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其中央民族大學教師身份,以自己設立的“維吾爾在線”網站為平台,發表煽動性言論,傳播民族分裂思想。

  對此,吉爾拉.依沙木丁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司法機關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對違法犯罪人員做出審判。“這個審判不針對哪個民族、哪個宗教。只要你觸犯了法律,不管是誰,不管是哪個民族,信仰哪種宗教,都將受到法律的懲處。”他說。

  記者會上有媒體問及“在新疆,兒童及學生不得進入清真寺”的問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肖開提.依明回應稱,中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時,也明確規定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我們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自治區沒有出台過對婦女和兒童不准信教的規定,但是按照憲法的規定,公民18歲之前要接受義務教育。”肖開提.依明強調,新疆相關條例中亦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引誘、強迫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未成年學生不得參加宗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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