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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之聲/論大學學生會的問題與出路

時間:2020-10-28 04:24:09來源:大公報

  創知中學校長 黃晶榕博士

  梁啟超(1922)曾經說過:「天下最傷心的事,莫過於看着一群好好的青年,一步一步的往壞路走。」惟從2014年為期79天的「佔中」,2016年年初一的「旺暴」,2019年中至今衝擊立法會、政府總部、警察局、中聯辦,和拒絕法庭命令、辱罵內地同胞、收取利益、叫囂「港獨」,乃至於每一場重大選舉、反對派每次發起的反政府示威遊行,各大學學生會幹事都必然以勇武者的姿態走在前頭。究竟,箇中的問題在哪裏,出路又如何?

  其一,「必然會員制」乃導致大學學生會失去認受性。以政府開辦的八大院校為例,所有全日制本科生一入學都會「自動入會」,並有繳交會費的「義務」,部分院校如科大、浸大、理大和城大雖有退會選擇,但大多數都要求同學主動向學生會作出書面通知,而浸大則未有列明可以如何退會。惟書面退會則意味着你將被禁止參加學生會及眾屬會所舉辦的活動,變相是被剝削,還要冒着被針對和打壓的風險。這種制度,導致絕大部分學生對學生會缺乏認同感,故多年來各大學學生會選舉的投票率都徘徊在10-20%左右,支持度更是低於投票率。

  其二,學生會被別有用心的人所操控,作為政治跳板。2019年初,香港研究協會曾在11所大學訪問了1128名全日制本科生,結果發現僅8%的大學生滿意學生會的表現,主要原因是學生會未能滿足同學需要及學生會過分政治化。事實上,各學生會都已被反政府組織所滲透,或被別有用心的人所操控,他們參選學生會,志不在服務同學,而在於及早賺取政治本錢,以便將來投身於「港獨」的政治陣營,前嶺大學生會會長羅冠聰就是其中一例。

  其三,大學對學生會缺乏監管導致幹事任意妄為。學生入學時,大學當局代學生會收取會費,並免費為學生會提供會所及各種方便,也讓學生會使用大學名稱,惟在制度上學生會卻是透過社團註冊的獨立組織,並不受大學監管,這是制度上的缺陷。猶記得2017年中大學生會肆無忌憚地在文化廣場懸掛起「香港獨立」的橫額多個星期,大學當局卻無力處理,只是不停地發聲明勸告學生會,最終則因受不住社會輿論壓力,才情不得已地出手清拆橫額,惟事後也不敢向相關學生追究責任。

  行之正道,無懼風雨!欲要撥亂反正,消滅當前各學生會囂張的「港獨」氣焰,大學當局、各學生會和特區政府都有責任。就大學當局而言,一方面應該修例廢除所有本科生自動成為學生會會員的必然會員制度,並容許不同理念的學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合憲、合法的情況下,組織不同的學生會,透過良性競爭招收會員;另一方面,大學要重新界定學生會與大學的從屬關係,對使用大學名稱的學生組織加以規管和監督。就學生會而言,更應該回歸本位,一方面應切實回應絕大多數同學的需要,為同學舉辦合適的課餘活動並爭取合理的權益,過程中也豐富幹事自身的人生經歷;另一方面應遠離政治,不能再挾持全體同學,把學生會變成一個反社會、反國家的政治組織。就特區政府而言,社團註冊以至每年向警務處更新社團幹事名單時,警方須對相關幹事的品格行為作深入審查,不能再像以往那樣只走程序,讓一些別有用心的「港獨」分子輕易地操控學生會,用作破壞大學、社會和國家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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