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安斯巴赫爆炸現場一個黑色背包 美聯社
【大公報訊】據德國之聲網站報道:24日晚間,在德國南部安斯巴赫小城引爆自殺式炸彈傷人害己的敘利亞難民,一年前避難申請就遭拒絕,這並不意味着此人將立即遣返出境,他獲得了「容忍居留」證,可以繼續滯留德國。
事實上,難民申請被拒絕後,立即被遣返原籍國的只佔難民申請者中的少數,大部分申請者仍會在德國境內滯留較長時間。首先,任何避難申請被拒絕的難民,都有權提出上訴。鑒於目前難民人數眾多,審核機構疲於應對,覆審往往需要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在此期間,避難申請雖然遭拒,但當事人可獲得當局頒發的「容忍居留證」,合法在德國居住,等待覆審結果。這並不是正規的外國人居留許可證,而只是證明當事人被暫時允許在德國居住,一旦法律條件成熟將被遣返。
除此之外,德國法律也明確規定,在以下情形下,難民申請即便被拒絕,當事人也不得遣返原籍國。例如:當事人在原籍國將面臨死刑或酷刑;原籍國發生內戰;當事人沒有有效的旅行證件;當事人因健康原因,無法出行等。
德國各聯邦州在對待被拒絕的難民申請方面「容忍程度」各不相同。在不來梅州,去年被拒絕的難民申請個案中,只有6%的難民被遣返,剩餘93%以上的申請者雖然避難被拒絕,但仍可以「容忍居留」。
根據聯邦統計署的數據,截至2015年底,德國境內共有15.5萬人持有「容忍居留證」。「容忍居留」持續者必須定期去移民局延長許可,移民當局也必須隨時審核將當事人遣返原籍的法律條件是否成熟,這是一個耗時耗力的煎熬過程。有鑒於此,聯邦政府去年修正了相關的法律,今後「容忍居留」持有者在德國住滿一定年限,並能證明具有自食其力的能力,將獲得頒發正式的居住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