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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圖謀槍彈殺警 隊長及一主腦認反恐例爆炸罪

時間:2024-02-23 10:27:32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警方首次引用《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控告黑暴激進組織「屠龍小隊」成員,隨着部分被告承認相關控罪,驚人案情逐漸曝光。繼早前披露涉案者計劃於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時,在灣仔誘警員進入兩個炸彈陷阱,再安排槍手射殺警員及搶奪警槍,以及「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眾籌」逾400萬港元資金購買武器,昨日案情又披露,黃振強曾參與佔據香港中文大學的暴動,並代表「屠龍小隊」接受《蘋果日報》訪問,而涉案的兩個手機遙控炸彈共裝有169根金屬釘,可造成巨大殺傷。

  現年24歲的「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及另一支無名小隊24歲男主腦吳智鴻,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反恐條例》下「串謀作出爆炸罪」,吳另承認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人各自的串謀謀殺罪及管有爆炸品罪則存檔法庭。同時,男子蘇緯軒、彭軍壕、蔡凱明和陳玉龍等也承認各自的部分控罪。

  案情指,黃振強與林銘皓、梁政希為「屠龍小隊」成員,林銘皓為「軍師」;吳智鴻及彭軍壕、張堅順等屬另一支無名小隊,兩小隊串謀於2019年12月8日「民陣」在港島遊行時,用槍及炸藥殺害警員。吳黃二人為策劃人,前者稱要推翻政權先要「搞掂」警方。2019年8月荃灣暴動後,「屠龍小隊」成立並推舉黃振強做隊長,所有資金經黃振強籌集,又代表小隊接受《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訪問。

  吳智鴻、彭軍壕、張堅順等人同年9月由一男子資助前往台灣參加「軍事訓練」。吳其後在香港採購槍械彈藥及炸藥,由蔡凱明設計手機遙控引爆裝置。11月,彭軍壕接收兩包1公斤硝酸銨油(ANFO)炸藥及電線,又同吳智鴻等人帶同長短槍行山3小時往西貢試槍。陳玉龍領取來自美國的郵包,內有槍械部件及彈藥,再組裝成真槍,彭軍壕依吳指示接收陳玉龍3支手槍,並藏在摩星嶺附近,其後轉交蘇緯軒。吳智鴻在黃追問下稱等待12月7日20公斤炸藥抵達。12月3日,黃吳林等人見面決定12月8日執行計劃。

  遊行前夕,彭軍壕在旺角一公廁取得一袋炸藥及引爆裝置,帶到香港華仁書院與吳智鴻等組裝成兩個土製炸彈,並藏於附近山坡。同日晚飯後,黃林吳彭沿軒尼詩道偵察,黃振強、林銘皓及梁政希等進入灣仔克街的「安全屋」等候,但計劃最終被警方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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