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因應近期香港疫情進一步受控,宣布有條件放寬在港長期逗留的非居民外國人到澳門,允許入境前21日未到過內地或港澳以外地方的五類獲豁免人士,在本月15日開始申請,最快本月20日可以入境。他們入境時仍須出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及接受14日醫學觀察。
有關人士包括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居留許可人士;獲發外地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或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的人士、隨行家屬;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近親;到澳門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以及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