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表示,直至9月4日下午6時,原本的479位區議員中,260名已自動辭職,另外8人因為其他理由喪失資格,因此剩餘的211名區議員需要進行宣誓。區議員需要逐一在國旗及區旗前宣讀誓言,並遵守場地及衣著等相關規定。宣誓完畢後不會即時公布是否有效,而是稍後逐個通知區議員。如果宣誓不能被完全信納,區議員可以做出申訴,由監誓人作出判斷,監誓人亦可尋求法律意見以支持最終決定。她強調,如果區議員拒絕出席宣誓儀式,會被視為自動喪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