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由今日(20日)凌晨零時起,調整抵港人士疫苗接種紀錄要求。曾逗留中風險B組地區、台灣或低風險C組地區的抵港人士,如持有由接種疫苗當地相關主管當局或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即視作符合登機及強制檢疫期下持有疫苗接種紀錄的要求。
曾逗留高風險A組地區的抵港人士,則必須持有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即由香港或經世衞指明監管機構等發出,方符合相關要求。 政府發言人說,高風險A組指明地區,抵港後必須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21天強制檢疫的要求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