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13日)通過決議案,修訂《建築物條例》附表,容許一些現存的違例小型設施繼續存在,包括簷篷、花棚、冷氣機支架等。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表示,計劃可以兼顧住戶的實際需要,同時減低業主或住戶需要承擔的修正費用,避免浪費,做法實事求是。
民建聯陳恒鑌關注,當局嚴厲打擊寮屋僭建,卻容許大廈業主保留屬僭建的小型設施,認為是不公平,促請當局檢視政策。
發展局長黃偉綸表示,寮屋不容許僭建,否則遺害可能會很大,如設立豁免機制,將有機會被濫用,地政總署必須很小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