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指,密切接觸者會按個別情況被分配到各個檢疫中心,分配時所考慮的一系列因素包括檢疫人士的特殊需要(如未成年人士、孕婦)、醫療需要、檢疫人士的住處與檢疫中心的距離等。一般而言,有醫療需要的檢疫人士會被分配到其中一個由政府運作的檢疫中心,該處有醫療站可更適切地監察他們的健康情況及在緊急時提供支援。
如有18歲以下兒童需要入住檢疫中心,衞生署一般會按要求容許其中一位家長陪同子女入住檢疫中心以便照顧,家長及其子女會在同一房間檢疫直至檢疫期結束。如有家長確診需要入院治療,需要檢疫的兒童可由一名由家長安排的照顧者(可以是親屬、家長的成年朋友或家庭傭工)陪同進行檢疫。如家長被界定為密切接觸者但希望帶同有特別需要而非密切接觸者的子女到檢疫中心,家長可向衞生署提出要求,而家長需要與其子女一同檢疫直至檢疫期結束。家長亦需要簽署承諾書以示其明白一切感染風險。
為照顧兒童(包括嬰兒)檢疫期間的需要,社會福利署提供一系列用品予檢疫中心內的未成年人士,包括:嬰兒床、毛氈、床圍、衣物、餐具、沐浴用品、紙尿片、嬰幼兒食物及零食,以及供兒童使用的填色筆和填色冊。檢疫中心亦備有暖奶器、奶瓶消毒機和小雪櫃,供家長在有需要時借用。衞生署及民安隊一直盡力照顧需要檢疫的兒童的需要,營造兒童友善的檢疫環境。
同時,醫管局充分了解兒童的特別需要,並一直在感染控制措施和病人需求之間取得平衡。若感染新冠病毒兒科病人的家長或親屬同時確診,公立醫院會就病人的臨床情況進行評估,考慮安排有關病人入住同一負壓隔離病房。即使家長並非確診者(即其病毒檢測呈陰性),如果子女確診,醫院也會在衞生防護中心同意及備有足夠隔離設施的情況下,按要求安排他們在醫院內陪伴確診子女。醫院會向家長解釋感染病毒的風險,並提供必要的感染控制預防措施及個人防護裝備。因應感染控制考慮,有關家長在兒科病人出院後,須接受衞生防護中心安排的檢疫。
至於在兩名家長均確診而又沒有其他更好安排去照顧其子女的情況,醫院會在衞生防護中心同意下作出合適安排,以便利家長在醫院接受治療期間,同時照顧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