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華貼出的法庭傳票,顯示他被控於4月2日至4月3日期間,在九龍旺角大南街的「HANDS」酒吧,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他須於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陳淑莊被踢爆違反限聚令後,曾「死撐」聚會地點屬私人地方,是可獲豁免的群組聚集,她聲稱當時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公務會議」雲雲。政府其後發稿駁斥其謬論,指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屬豁免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