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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奉勸大律師公會深研基本法

時間:2020-08-04 13:47:24來源:大公網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資料圖)

  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聲明稱港府押後立法會選舉1年或涉違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指,港府在新冠肺炎疫情下頒布嚴格防疫措施,押後立法會選擇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作出的決定是合法、合情和合理的。他奉勸大律師公會深研基本法,不能自以為是,胡亂發表錯誤聲明。

  何君堯在個人社交平台發表貼文指,押後立法會選擇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作出的決定,是合法的。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是高度自治地區,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區內,行政長官就是主導行政的首長。特首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會同行政會議作出任何符合公眾利益的決定,去應對任何公眾危害或緊急情況。該決定有凌駕性,若任何法例與該決定有所抵觸的,均屬無效。

  何君堯表示,本港自今年一月以來備受新冠疫情影響,七月初疫情更進一步爆發。特區政府亦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作出決定,押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至明年舉行,亦是合情合理。

  何君堯強調,人大常委對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對特區司法機構有絕對約束力。在過去廿三年裡,人大常委先後對基本法作出五次解釋和二次說明,釋除了特區多個法律疑難,減省冗長的糾紛,同時也大大提升特區政府施政效率。今次特區政府因疫情作出押後立選的決定,當中所產生的法律問題,比喻基本法68和69條帶來的影響,正正就是提出釐清法律問題的理由,做法恰當之至,實在看不出大律師公會有何理由提出反對。

  何君堯奉勸大律師公會深研基本法,不能自以為是。做事應有自知之明、有輕重之分。胡亂發表錯誤聲明,只會貽笑大方!他表示,「在目前憲制安排下,終審法院也得完全接納人大常委的決定,更何況一個根據社團條例成立的大律師公會!」

  (大公文匯全媒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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