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始指,有關措施將伸延至室內公共場所以及公共交通總站和轉乘處。(點新聞記者李斯哲攝)
本港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政府早前收謹防疫措施,立例規定所有市民於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須佩戴口罩。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22日)見記者時表示,有關措施至今共接獲50多個報告,發現有人未有跟足指示,共發出22次勸喻,當中1人被獲發傳票。
陳肇始指,有關措施將伸延至室內公共場所以及公共交通總站和轉乘處,若有人未有按照規定佩戴口罩,則會視作為違犯法例,新措施新增定額罰款2000元,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
政府上周三(15日)起實施新防疫規例第599I章,規定所有市民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及於港鐵收費區內必須佩戴口罩,違者可被罰款5000元。
(大公文匯全媒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