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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售貨員認刑毀交通燈 判120小時社服令

時間:2020-07-10 16:16:46來源:大公網

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點新聞資料圖片)

  一名男子涉嫌在去年「三罷」行動期間,剪斷筲箕灣交通燈的電線。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今日(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應控方要求,下令被告須賠償425元交通燈維修費用。

  19歲男被告黃錦威,報稱兼職售貨員。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報告正面,有悔意,並且沒有再重犯,而被告犯案後曾被還押7天,已受到足夠懲罰,認為社會服務令有助鞏固他的守法意識。

  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12日「三罷」行動中,在筲箕灣太康街至筲箕灣道交界,非法損壞行人過路交通燈。他原本另涉在被捕時,用剪刀割傷警員的左手,惟案件經審訊後裁定他襲警罪不成立。

  (大公文匯全媒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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