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違「佔旺」禁令案 執達主任:被告無視警告拒離場

時間:2018-05-29 03:15:1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第二批違反「佔旺」禁令案於高院續審,控方昨日傳召當日執行清場禁制令的執達主任余德信作供,他指在清場前已有律師當眾宣讀禁令,但「佔旺」者拒絕離開,更阻撓授權人士清場。另有多名警員作供稱警方行動前,已在人群前10米以揚聲器發出警告,人群曾因應警告報以噓聲,反映他們獲知警告內容後,仍選擇不離開現場。

  署理助理總執達主任余德信在庭上指,在事發日為2014年11月25日早上,他與禁令申請人「潮聯小巴」公司的代表律師陳曼琪抵達「旺角佔領區」,陳曼琪曾當場再宣讀禁制令內容,但人群拒絕離開,當中反對派代表人物陳偉業、梁國雄、毛孟靜等人,更要求執達吏釐清禁制令範圍,以何為「障礙物」的定義,藉以阻撓執行禁令。

  余德信稱清場期間,授權人士與人群曾多次有糾紛,包括阻止清理馬路上的木板或障礙物。授權人士需多次暫退以重整隊形,令整個清場行動,需至同日下午四時左右才完成。

  控方另外傳召時任高級督察張健斌等多名當日在場的警員作供,反駁辯方稱被告聽不到禁令內容及警方警告的說法。張健斌指,當日警方在現場置有多個附有喇叭的高台,呼籲現場人群離開,並發出警告。

  第二批違反「佔中」禁令案的被告共15人,當中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劉鐵民五人不認罪。其他被告已認罪。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