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的士則例規定,任何人如在的士內拾獲他人偶然留下的物件,應把物件保持原狀並立即交給司機。
而的士司機完成每一次租賃行程,應小心檢查車輛,以確定有否失物遺留在車內。
司機如拾獲他人遺留於車內的物件,須保持該物件原狀,六小時內送交警署,如物主及早認領,並能提出證據,的士司機應立刻物歸原主。
根據《盜竊罪條例》第2條,任何人如「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可能會構成盜竊罪罪行,任何人犯盜竊罪,循公訴程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