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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願「落水更深」撤強積金對沖

時間:2018-03-28 03:15:07來源:大公網

  圖: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未達共識,消息指,政府建議僱主供款上限設為僱員年薪的15% 資料圖片

  政府擬為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僱主供款設上限。昨日的行政會議上討論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消息指,政府建議僱主供款上限設為僱員年薪的15%;政府承擔額亦不設封頂,但相信已計好數,調高後的175億元足夠在過渡期內補貼商界。但有商界認為若經濟不好,令公司要裁員支付遣散費,政府應付上失業救濟的責任,故補貼不應設期限。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政府願意「落水更深」,將繼續努力說服僱主。/大公報記者 朱樂怡

  據悉,政府建議將承擔額由財政預算案公布的150億元,調高至175億元,補貼僱主的過渡期由10年增至12年,上限維持39萬元。林鄭月娥昨日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有關數字暫時是揣測性,稍後才公布最終數字。她指取消強積金對沖的爭論已久,強積金已存在近20年,「我覺得是時候作一個決定去改變制度,令到沒有強積金『對沖』的安排,為退休人士提供更好的保障。」

  供至僱員年薪15%可停

  大公報記者獲悉,勞資雙方成員昨日在行政會議上未達共識,令政府未能公布方案。消息人士透露,政府最新建議是為僱主供款設上限,僱主為僱員額外供款1%至專用戶口以應付對沖,供到僱員年薪的15%,便可選擇停供。假設僱員年薪12萬元,僱主供款至1.8萬元,便不用再供,其餘由政府補貼,但政府仍會逐步降低補貼上限和期限,若此後僱主「唔夠畀」,仍需自行承擔。

  勞顧會商界代表、中華廠商聯合會永遠名譽會長施榮懷稱,政府未透露最新方案,認為政府補貼應該不設期限,「當時商界承諾額外供多1%,一年大約要畀多50至60億元,已經好大承擔,12年後僱主1%唔夠畀,咪要畀多過1%?」他又指「(經濟)環境唔好,公司要結業裁員,遣散費屬失業救濟,唔通政府無責任?」但專用戶口設上限變相毋須讓僱主「孭一世」,認為新方案「有得傾」。

  勞方傾向支持新方案

  勞顧會勞方代表、工聯會陸頌雄反對不設補貼期限,認為不能將僱主的責任持續用公帑補貼,是不健康的做法。另一勞方代表鄧家彪表示,勞方傾向支持新方案,料政府要先向勞資主要團體介紹方案,令大家充分掌握內容,才會諮詢勞顧會。工聯會促政府盡快遞交方案予勞顧會討論,避免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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