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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慈善家余彭年遺囑獲確立 全數「裸捐」用予慈善

時間:2018-03-08 18:01:1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 (記者 梁康然報道) 已故慈善家余彭年曾訂立遺囑,決定「裸捐」遺產100億元予慈善基金。其後人長孫彭志兵入稟高院,要求法庭確認該份遺囑有效,以確保余彭年的遺產用於慈善。高院法官在無人提出反對下,裁定遺囑有效。處理本案的高院法官陸啟康感嘆,過去涉及遺囑的官司大都屬於你爭我奪,盡展人性醜惡,本案卻是彰顯人性美好,他本人樂意處理本案。

  曾擁有已故巨星李小龍故居的商人余彭年,在2013年7月在個人專訪中透露,希望在有生之年賺取100億元,再全數捐贈用作慈善用途。余彭年於2015年5月2日離世,享年92歲。同年6月傳出「爭產」消息,指余彭年的長孫彭志兵入稟,要求確認余彭遺囑有效。

  案件至於高院處理。代表彭志兵的的律師指,余彭年遺產一直無進行正式的估算,大概金額計有數以十億元計,當日包括不同的物業及數以千萬元計的現金。律師強調,涉案遺囑在2011年7月21日由余彭年簽署。簽署前,余彭年曾接受正式身體檢查,確定健康及精神狀況良好,並有律師解釋遺囑內容。

  律師解釋,涉案遺囑妥當無爭議,本可毋須入稟。不過,余彭年定明須捐出遺產作慈善用途,因此需要律政司介入,以及在遺產承辦處開設「知會備忘」存檔文件,遂要求法庭確立遺囑。律師又指,余彭年後人已成立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可保遺產用於慈善。

  法官陸啟康審核涉事的呈堂文件後,稱涉案遺囑屬「妥為簽立」,可毫無疑慮地頒令確立遺囑真確有效。陸啟康表示,過去遺囑案件都屬於爭奪財產的官司,奪產過程難免展示人性醜惡,可是本案是鮮見的遺囑案件,過程彰顯人性美好。

  據資料,慈善家余彭年生於湖南省安化縣藍田鎮,出身寒微,年輕時於上海打滾,曾以拉人力車、苦力維生。在1958年,他在朋友幫助下來港定居,由打工仔奮鬥成立商人,曾涉足地產業、酒店業等。在2003年起開始從事慈善工作,2004年成立「中國余彭年慈善基金會」。在2008年時,余彭年出售包括已故巨星李小龍故居等5幅的住宅地皮,為四川大地震賑災,成為一時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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