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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反對派假傳召真拉布

時間:2018-01-20 03:15:09來源:大公網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批准「泛民」會議召集人莫乃光,按基本法73條在本月31日的立法會提出議案,決定是否傳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到立法會交代其住宅僭建事件。多名建制派議員表明會反對議案,強調鄭若驊已答應下月出席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回答問題,批評反對派濫用程序,重施故伎,目的昭然若揭。他們又指鄭若驊在事件中不涉及誠信問題,仍是適合擔任律政司司長的人選。/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莫乃光早前去信梁君彥,要求引用基本法73條傳召鄭若驊到立法會交代其住宅僭建事件,並向立法會提交與事件相關,以及接受品格審查期間的文據、簿冊、紀錄或文件。梁君彥昨日批准議案可於本月31日大會上處理,由於屬議員議案,故需分別於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獲多數支持才能通過。莫乃光亦預料議案通過的機會不大。

  做事要規矩 有議案積壓半年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表明反對有關議案,強調立法會大會相當重要,任何事都要有規有矩,一步一步處理,除非事發突然,否則無必要在大會傳召官員,「部分議員議案已經積壓了半年,若然反對派隨意傳召官員,立法會如何運作?這樣對一直排隊等候提出議案的議員公平嗎?」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表示,既然鄭若驊承諾出席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傳召對方出席大會未必是合適的做法,反而會浪費大會寶貴的時間,因此不支持反對派這個動議。

  他又強調,立法會應保持一貫做法,若事務委員會處理有關議題,就不應在大會重複,否則是濫用程序。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認為,鄭若驊已答應出席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到時議員有很多時間發問,議員亦可透過不同的場合或渠道向鄭若驊跟進事件,反對派無必要如此緊急要在大會傳召鄭若驊。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批評,反對派此時傳召鄭若驊,不過為他們參與立法會補選造勢,認為大家應該「公還公,私還私」,既然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已有相關議程,就無必要在大會討論。他又指,反對派早前在大會提出傳召官員解說政策的動議,就是為了「拉布」,今次重施故伎,目的昭然若揭。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指出,鄭若驊具有專業水平,大家不應因為小事就質疑她的誠信有問題,批評反對派是小題大做,過早作政治審判。既然鄭若驊答應出席事務委員會會議,大家就要給予鄭若驊時間,不要再窮追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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