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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健波:財會議事程序毋須刊憲

時間:2018-01-13 03:15:1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莊恭誠報道:對於反對派聯署發信、質疑修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應當刊憲,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反駁指,財委會會議程序的修訂從未刊憲,呼籲議員在今天商討修訂機制的財委會特別會議上「正正經經」,勿再拖延。

  繼打贏修訂立法會議事規則的「反拉布」戰役後,建制派正尋求進一步修訂財委會及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以避免涉及撥款的經濟民生議題遭反對派阻撓。在早前討論修訂機制的財委會特別會議上,反對派議員以接力提出規程問題及休會動議等方式「拉布」,令會議進程一再受阻。

  籲反對派「正正經經

」勿拖延

  眼見修訂會議程序的機制有機會在今天的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表決,反對派昨天再出怪招,向財委會主席陳健波發出聯署信,指財委會的決定涉及公帑和重大公眾利益、對政府具法律約束力,因此對修訂會議程序是否需要刊憲表示疑問。

  他們又聲稱在修訂機制未得到確立前,議員所提出的修訂建議可能影響機制的制定,所以這些修訂應該被視為無效。

  陳健波反駁反對派的講法指,按照法例,修訂會議程序毋須刊憲公布,過往立法會亦未曾將有關修訂刊憲,又指自己會在修訂機制確立後,從法律等角度決定議員建議的修訂可否提出,強調根據情況提出議案是議員的權利。他呼籲反對派在今天的特別會議上「正正經經」制定機制,不要再作拖延。

  立法會秘書處則回應指,財委會具有核准撥款建議的明確職能,該職能是基本法有關立法會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職權的體現,不過基本法內並無有關財委會的條文,因此刊憲規定並不適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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