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展鵬於去年3月15日深夜11時許,在山頂柯士甸山道公眾停車場倒車時,車尾撞到前來拍攝星蹤的一架採訪車,令採訪車右方車頭凹陷。 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他未有親身應訊,由代表律師向法庭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名。法庭考慮事件中無人受傷,被撞車輛損毀輕微,判罰3000元,毋須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