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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大決定最權威穩妥

時間:2017-12-29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人大常委會日前全票通過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決定   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前日全票通過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表示,有關決定具有憲制性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一言九鼎」,不容置疑。多位本港法律界人士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最具權威性,也是最穩妥的做法。但大律師公會稱決定漠視基本法條文;身為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以事實作為基礎,有關決定對香港法治絲毫無損。他指,「今次決定突顯了基本法作為前瞻性的憲制文件,是一個活的文件。」

  湯家驊昨日在電台節目指出,今次決定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透過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提請,要求批准「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這個提請基於三個條件,第一就是安排因應運輸和經濟發展的要求,第二就是安排不會削弱香港特區的區域範圍,第三不會損害香港居民日常生活所受保護的權利與自由,這三個條件都符合,才會有提請。

  23條立法是風馬牛不相及

  對於反對派聲稱實施「一地兩檢」影響香港法治,湯家驊表示,「一地兩檢」不會影響香港獨立司法體系以及港人權利,「因為我看不到有什麼其他情況,可以將這個例子引申到其他地方,你不可以於維園設立出入境關口。」至於西九龍站設內地口岸是否違反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湯家驊說,前日政府舉行記者會時有傳媒問到基本法第23條會否透過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從而立法,他直斥有關講法,「23條立法與『一地兩檢』是風馬牛不相及,因為23條是本地立法,不需要得到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立法之後,我們的法例需要根據基本法的要求,提交人大常委會備案而已,程序不同。」

  對於反對派扭曲李飛所講的「一言九鼎」之義,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李飛提到「一言九鼎」,是形容人大常委會根據中國憲法和基本法,是一個有權威的行使法律權力的機關,李飛的意思是強調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權威性,「由一個依法享有權力去處理法律問題的機構去處理法律問題,這當然是法治,不是人治。」

  而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聲明稱,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就人大決定做說明時,提出因內地法律的實施只限於在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而非整個特區,因此不違反基本法第18條,這是有違該條文的正常解讀,延伸下去,意味內地法律只要適用範圍並非全香港,就可於特區境內由特區政府指定的任何地方執行。

  聲明又指,說明中提及的基本法條文,沒有一條能夠為特區政府依照合作安排實施「一地兩檢」提供法理基礎,而人大常委會未有提出任何基礎及理據,公會表示震驚,認為此宣布等同指「但凡全國人大常委會所說符合的便是符合」,這個史無前例的舉動,是香港回歸後落實基本法最大倒退,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實施及法治精神雲雲。

  「一地兩檢」法律基礎扎實

  身為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亦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於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人大常委會對法律的解讀是最權威及穩妥的,釐清公眾對「一地兩檢」的法律疑惑,強調「一地兩檢」是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和憲法條文的,具備扎實的法律基礎。

  同為律師的工業界立法會議員吳永嘉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合作安排》,證明特區政府提出的「一地兩檢」方案是合情、合理和合法的。他希望廣深港高鐵能如期在明年第三季度通車。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容海恩表示,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決定具有權威性,她不認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對香港的法治造成損害,反而確認了基本法遇到新情況,應如何運作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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