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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Erwiana 羅允彤須賠81萬元

時間:2017-12-22 03:15:20來源:大公網

  圖:羅允彤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轟動全球的印傭Erwiana受虐案,事主Erwiana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僱主羅允彤索償。區域法院昨日頒下判詞指,被告羅允彤施虐行為已獲證實,被告以相同手法,密集式持續虐待事主達七個月,旨在侮辱Erwiana、損害她的尊嚴,被告的行為不單令事主肉體受傷,更有精神創傷,下令被告需賠償合共81萬元。

  法官徐韻華在判詞中指,被告羅允彤曾質疑Erwiana誇大傷勢,反對作出賠償。法庭曾給予羅允彤機會,在庭上與Erwiana對質,但她決定放棄。法庭審閱呈堂的Erwiana傷勢照片,認為照片已明確反映真相,因此認為Erwiana並無誇大傷勢。

  法官批評,羅允彤不單虐打Erwiana至身體多處嚴重受創,除拳打腳踢外,又曾在冬天向她淋冷水、把吸塵機吸管塞進她的口等。同時,被告亦以不人道方式虐待Erwiana,例如每天限制事主糧食,只得幾片麵包及一碗飯充飢,又剝削Erwiana的正常休息時間,限每日只有四小時休息或睡覺,甚至要限制她如廁次數及時間。

  Erwiana受聘期間,羅允彤禁止Erwiana對外聯繫,恐嚇她如聯絡他人,會有途徑去命人殺死Erwiana的父母。被告行為令Erwiana求助無門,只可默默承受虐待。

  現創傷後遺症憂鬱症

  法官批評,被告的施虐行為不單令Erwiana肉體受創,更令她出現創傷後遺症及憂鬱症,至今仍會夢到當年受虐情況而驚醒,目前需繼續接受心理和精神治療。法官考慮早前被告已被刑事定罪,顯示需為事件負責,因此裁定Erwiana可獲得賠償。

  法官認為,事主Erwiana受到密集式持續受虐達七個月,可獲賠償45萬元;事主被不人道對待,可獲賠償18萬元;事主因涉案傷勢需接受兩年治療,可獲賠償八萬元;事主精神創傷影響日後社交和謀生能力,可得賠償五萬元;最後,事主的醫療費及來港應訊交通費等,可得賠償五萬元。總體賠償合共8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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