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經仔細考慮後,法改會認為在現階段相對可行的改革方向,是維持現時法改會及小組委員會的結構,但同時加強法改會秘書處的支援,這樣可以加快完成法改會諮詢文件及報告書。
袁國強又認為,在加強支援方面,法改會可以將部分工作,例如複雜的法律研究工作,外判予外界專家或顧問。
法改會成員全屬義務性質,雖然可以吸納不同背景人士,但同時成員承擔工作量和工作時間、速度明顯地有所限制。袁國強昨日在會議上匯報有關改革法改會的情況,他指出,就成立完全獨立的法定法律改革機構的建議,這是值得考慮的方向,但涉及重大的資源投放,而且具備合資格的人不多,所以要成立有關機構是相當困難。
被問到法改會如何實際加強支援,袁國強回應指,法改會秘書處的人手將會增加,當有關議題訂立之後,法改會就會成立特別小組,以往小組委員會只有一位秘書,希望改革後能夠編配兩名秘書,加快小組委員會研究有關課題。
袁國強續說,如果資源能夠增加,建議法改會可以與香港的大學法律學者、其他法律機構合作,就特定課題進行研究的可行性。如果法律研究工作的工序可以外判,諮詢文件出台的時間就會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