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前年搜出懷疑爆炸品案,陪審團早前裁定其中三名被告罪名成立,下午在高等法院判刑。首被告陳耀成管有炸藥罪,判入獄兩年兩個月。次被告鄭偉成的串謀製造爆炸品罪及管有炸藥罪,判囚兩年十個月。第三被告彭艾烈的串謀製造爆炸品罪,及兩項管有炸藥罪,判監三年十個月。
判刑後,三名被告由囚車押走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李桂華指,被告除了使用爆炸品時,會為社會帶來危險外,而在製造、儲存及運送過程中,亦會對無辜人士構成威脅,強調警方絕不姑息相關行為。
李桂華警司表示,警方絕不姑息相關行為,警方歡迎法庭裁決。
三名被告由囚車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