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陳展鵬被控不小心駕駛昨提堂\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藝人陳展鵬在本年3月於山頂與記者採訪車發生輕微碰撞,事後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名。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陳展鵬(40歲)否認上述罪名,案件排期至2018年1月8日開審。
陳陳展鵬離庭時,遇一名女記者問及是否回無綫電視(TVB),他調皮地說:「你是否約我去飲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