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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規委員會通過38項修改

時間:2017-11-07 03:15:1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朱晉科報道: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舉行閉門會議,通過38項修改議事規則的建議。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說,最快下星期五將報告提交給內務委員會討論。不過由於議事規則委員會今次的審議只是程序上「過冷河」,反對派議員仍可直接向大會提交修改議事規則的建議,並在分組點票中進行表決。

  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四小時的閉門會議,討論有關建制派和反對派提出修改議事規則的建議。據了解,除了一項涉及議事規則錯字體的技術性修訂外,其餘修訂不獲一致通過,建制派提出的38項修訂,在大多數贊成下全部獲通過,反對派提出的則全被否決。會上反對派曾建議延長諮詢期,但最終被否決。

  謝偉俊會後見記者時說,會議是按兩個因素作審議,即有關修訂是否涉及違反法律,以及是否有委員反對,只要其中一項為是,均不會以議規會名義作出動議,而會由提出修訂的議員以個人名義提出。他表示,最快下星期五會將會議報告提交內會討論,之後再由大會主席決定放上大會的議程。

  建制派提出的修訂,包括將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時的法定人數,由目前過半數即35人,大幅降低至20人,被反對派質疑違反基本法。不過謝偉俊說,議規會收到新一份由立法會前法律顧問撰寫的法律意見,認為此舉並無違反基本法75條,「這個意見是相對充分和詳細。」

  議規會委員、自由黨主席張宇人表示,會上委員各自表述,強調建制派有提交相關文件作解釋。另一委員、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強調,建制派提出的修訂是有理有節,形容如果相關修訂要取得共識才作修改,在今時今日的立法會是不可能完成的事。經民聯梁美芬強調,市民是希望立法會解決「拉布」問題,批評反對派提出的部分修訂違反基本法、部分涉及立法會政策,應由行政管理委員會討論。

  根據議事規則,議規會通過的修訂建議需再提交大會,經分組點票通過,至於被否決的反對派建議,仍可再提交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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