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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國歌法》本地立法兼顧普通法

時間:2017-11-07 03:15:11來源:大公網

  圖:袁國強表示,《國歌法》的目的是維護國歌尊嚴,本地立法大原則是維持《國歌法》原意,同時兼顧普通法/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表示,《國歌法》的目的是維護國歌尊嚴,這是基本要求,亦合乎常理,本地立法的大原則是維持《國歌法》的原意,同時兼顧香港獨有普通法的法律制度及保障,在兩者間取得平衡,特區政府一定會以不同途徑聽取社會人士的意見。/大公報記者 朱晉科

  袁國強昨早率團前往大馬訪問,他在機場被傳媒問到有人擔心《國歌法》本地立法後,在茶餐廳播放國歌時突然間要肅立。他強調,若法例的原則是清楚的,大家就會知道如何做,至於個別具體情況,法例是無可能逐一寫清楚,這不只是《國歌法》,其他法例都有類似情況,他相信在諮詢或聽取民意期間,會有相關討論,「我相信大家往後跟有關原則就可以。」

  目的在維護國歌尊嚴

  袁國強指出,《國歌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維護國歌的尊嚴,這是一個很基本的要求,正如其他國家播放他們的國歌時,我們都會尊重,所以尊重自己國家的國歌,是十分合乎常理。他又說,自從社會討論《國歌法》後,特區政府都有留意傳媒及其他平台的關注,希望日後的立法工作做得順利,一定會以不同途徑聽取社會人士的意見,有關的政策局會有具體的研究和考慮。他又指,本地立法的大原則是維持《國歌法》的立法目的和原意,同時兼顧香港獨有普通法的法律制度及保障,在兩者間取得平衡。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昨日在電台節目中指,早前說過日後一旦落實《國歌法》,如果市民在街上行走,聽到國歌播放時,都要停下站立,當時只是分享泰國曼谷的情況。他補充,即使《國歌法》在本港立法後,相信市民如果路過而沒有站立,亦不會被罰,因為立法的目的,只是希望中國公民對國歌要有尊重。他又提及,例如馬會等主辦團體,都要檢討何時是適合的時間播放國歌。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認為,《國歌法》本地立法的過程不簡單,認為愈快開展愈好,並且要有廣泛的社會諮詢,例如討論何謂在奏唱國歌時肅立及舉止莊重,政府屆時應提供一個方案給公眾討論。他又建議,本地立法時應加入規定不得利用國歌去達到不當意圖的條文,例如如果議員在議事廳「拉布」並播放國歌,到時如何處理。至於應否在本地立法加入在奏唱國歌時要肅立的條文,他認為,在場人員聽到國歌時肅立是天經地義,但不涉及觀看直播時聽到國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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