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批評新居屋的設計及配套未能與時並進,造成不必要浪費。房委會解釋指,提供的配套都是法例規定下的基本設備,不能隨意作減省,組合式構件設計是為善用室內空間,令單位更實用,署方會收集居民意見及業界持份者建議,持續改進構件式單位設計。
香港建築師學會副會長何文堯指出,現時法例要求,驗樓時單位廚廁要配備基本洗滌盆、1.2米高防水牆等,但業界多年前已有人提出能否修訂法例,減少不必要的交樓配套,以減低建築成本兼減少浪費。他認為居屋採用標準設計,雖然可縮短建築時間、節省成本,但卻忽略了單位質素。
設計裝修工程公司設計情報中心設計總監陳禮善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多年,認為房署提供的洗手盆等設施,質素遠遠達不到業主要求,故一般裝修時都會被全部棄置。他批評居屋的設計及配套都不合時宜,房署應該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市民想法,改善居屋設計。
法定基本設備不能減省
房委會回覆《大公報》查詢指,公屋及居屋的設計以簡約、環保和切合居民的基本需要為主,並符合建築物及消防條例等相關法例,如防火門、潔具和洗滌盆等,都是有關法例規定下,單位內的基本設備,不可隨意減省有關設施。
至於單位設計,新居屋沿用組合式構件設計,同類設計早已應用在近年新建的出租公屋,目的是善用室內空間,令單位更實用,例如廚房設有去水位、電源裝置和合適空間,供住戶裝置洗衣機;廚房和單位大門之間亦設有電源裝置和合適空間,可放置裝置雪櫃。若將廁所位置偏移,會縮小客廳面積,減低單位實用性。新居屋沒有間隔可提供彈性,讓業主按需要自行「度身訂造」最佳室內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