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冼博崙認為,監禁是阻嚇合謀行為的唯一最有效的方法
《競爭條例》實施近兩年,政府指實施三年後會檢討,新上任競爭事務委員會行政總裁的冼博崙(Brent Snyder)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指出,目前違反《競爭條例》只是判處罰款,並非刑事罪行,令調查方法有所限制,個人認為監禁是阻嚇合謀行為的唯一最有效的方法,未來會考慮向政府申請增加調查權力。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將《條例》提升至刑事層面屬操之過急,建議政府增撥資源讓競委會增加人手調查,同時容許受害人有獨立私人訴訟權,效果更好。\大公報記者 朱樂怡 賴振雄
研規管電訊業以外併購
身為美國司法部反壟斷局前署理助理司法部長的冼博崙,今年九月上任競委會行政總裁,他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留意到有意見希望加入規管電訊業以外的併購行為,或容許受害人有獨立私人訴訟權,可自行提出訴訟申索等,承諾會研究相關意見。
冼博崙指出,在香港違反《競爭條例》非刑事罪行,令調查方法有所限制,相反在美國違反壟斷法屬刑事,調查人員可通過卧底行動(undercover operation)等進行調查,所以未來會考慮向政府申請增加調查權力。問及是否希望將《條例》提升至刑事層面時,他坦言,判處監禁是唯一最有效方法阻嚇合謀行為,雖然並非迫切的工作,但可令相關人士知道若違反條例不止公司、個人亦須負上責任,會在未來的案件中尋求起訴合謀人士的可能性。
《競爭條例》生效以來,競委會曾先後入稟控告兩宗反競爭行為個案,包括五間科技公司涉嫌圍標,以及10間建築公司就安達邨裝修服務涉嫌合謀定價。冼博崙認為,本港《競爭條例》僅實施23個月,調查人員沒有以往案例可依,增加判案的不確定性,他承諾未來會處理更多案件,展開新的市場研究調查。
議員:宜按部就班
議員對《條例》刑事化的建議有所保留。身為前律師會會長的何君堯認為,競委會毋須急於立功,「始終《條例》生效不足兩年,未完全『熱身』,也未見重大的檢控訴訟。」何君堯認為,宜按部就班。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出,《條例》起草時,中小企均擔心誤墮法網,所以才協議不會刑事化,形容監禁是茲事體大。他強調,支持競委會就違規行為展開調查,但留意到競委會人手不足,建議增撥資源,增加人手,此外容許受害人有獨立私人訴訟權,相信效果會比現時更好。
此外,對於施政報告提出向競委會提供兩億元專用撥款,以支持訴訟工作。冼博崙認為,處理案件時可更具彈性,又說未來會有空間增加人手,但要視乎政府撥款而定。另外,競委會將於明年11月舉辦競爭周,將會在港舉辦國際競爭會議,並會在大學等不同地方舉辦講座及活動,加強公眾對競爭條例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