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香港基金日前提出了與政府以置業為主導方向完全相符的「補貼置業計劃」,建議以建築成本出售建於1997年或以後的公屋,目標是30年內讓75%家庭成為業主。
資助房屋的定價優劣決定了政策是否成功。現時,居屋以私樓價格的七折定價,而尚未推出的首置上車盤則會定位於居屋之上,私樓之下。在動輒300、400萬樓價的時代裏,資助房屋亦不便宜。
實際上,資助房屋是為了協助一群買不起私樓的市民置業,過高的定價根本有違原意。資助房屋不應與市價掛鈎,而是以建築價格作為基礎,再按不同目標群體的負擔能力加以調整。譬如,「補貼置業計劃」的單位以成本出售,居屋便以成本價加五成,而首置盤則為成本價的兩倍。這樣能使資助房屋回復其真正的意義。
另外,「補貼置業計劃」裏建議的補價機制能應用到所有資助房屋上。市民在購入單位時便鎖定將來出售所需的補價金額,而非跟隨樓價浮動,並於單位市值下跌時下調補價,讓市民享受到資產升值帶來的財富,縮窄貧富差距。
政府的角色是妥善分配資源,讓整個社會更和諧,人民有更佳的生活。在這個前提下,資助房屋的定價及補價機制是否有必要進行一次重大調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