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37名建制派議員聯署,提出五項建議,要求修改財委會、人事編制小組、工務小組會議程序\資料圖片
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昨日致函財委會主席陳健波,37名建制派議員聯署,提出五項建議,要求修改財委會、人事編制小組、工務小組的會議程序,建議包括禁止議員提出休會議案、議員只可以提出一項臨時動議等。陳健波表示,將會召開特別會議處理建制派建議,而他亦計劃推出兩項「主席指引」阻止議員「拉布」,包括議員提出縮短表決鐘聲時,議員發言時間由三分鐘縮短至一分鐘,以及將財委會同一日會議視為同一次會議,被逐議員當日不得返回會議室。他強調,希望與反對派商討,若果下周二前未能約見「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將會直接公布文件。\大公報記者 馮瀚林
「拉布」嚴重阻礙經濟民生撥款,建制派在新會期正式啟動修改財委會議事程序,阻止議員「拉布」。廖長江昨日致函陳健波,信中提及財委會會議程序不能滿足財委會工作所需,並列出五項建議改進。
對於中止待續程序方面,建制派議員認為,過去財委會未有討論「中止討論」與「休會待續」兩種議案能否同時討論,建議刪除「委員會現即休會」的詞句。
主席可決定會議時間
建制派認為,財委會進行時間並無任何規則訂明,而每次會議限於兩小時已不切實際,建議財委會主席根據議事規則第71(6)條,主席應有酌情權,決定會議時間長度,但每次會議結束時間,應在會議預告中訂明,任何延長會議的事宜,亦應受到內務守則24A的相關規定所限。
至於財委會會議程序第37A段無經預告而動議的議案,建制派議員指出,程序第37A經常被用來拖延程序,明顯違背程序目的,建議每名委員不可動議超過一個議案,而委員不得就議案提出修正案。此外,如果該議案獲主席確認與議程項目有關,將會由委員會決定是否即時處理,但不得進行辯論。如果要即時處理多於一項議案,該等議案可以合併討論,而委員只能在綜合辯論發言一次,不得超過三分鐘。
建制派又建議,提出縮短點名表決鐘聲鳴響至一分鐘的議案屬程序議案,一般不能辯論。他們建議,該議案的待決議題無經辯論而動議後,可予以提出及表決。
對於有議員要求在財委會重新討論小組委員會已支持的項目,建制派議員建議,在人事編制小組及工務小組加入程序,指如果有議員要求就該兩委員會已討論過的項目在財委會再作討論,要透過委員會主席提出要求。如要就特定項目分開表決,亦要在討論該項目的會議上得到委員會同意,否則不應進一步討論。
今次建制派聯署方面,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及副主席田北辰沒有參與聯署。廖長江在信中指,由於三個委員會的程序修改建議相若,故認為可一同處理。
修改規則需時三至六月
另外,陳健波昨日在電台節目強調,財委會以兩小時為一節,若議員被逐,他可繼續參與同日其他節數的會議,這樣就會失去意義。陳續說,理論上主席有權將多日會議界定為同一會議,令被趕議員數日不得開會,但他不會這樣做。他又指,已諮詢立法會秘書處,認為建議不草率,「我亦都相信合法合情合理。」「主席指引」是一份認真文件,長達67頁,昨日已交給廖長江及莫乃光細閱。
對於有議員提出要求修改會議程序,他預計需要三至六個月時間討論,本周五不會執行「主席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