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單車店被搶八成客 「點同大集團鬥平?」

時間:2017-10-07 03:15:14來源:大公網

  圖:將軍澳近康城站的公眾單車泊車位被共享單車長期霸佔

  本港共享單車收費半小時五元,需付按金399元,由於價廉方便,傳統出租單車店被搶八成客。於將軍澳經營出租單車六年的寶盈單車老闆劉先生指,自共享單車以「割喉式」搶客,他的出租單車生意(每小時30元)即大跌八成。劉指共享單車毋須舖租,又無聘任職員交接單車,靠佔用公共空間低成本營商,他們一眾小資本單車店難以競爭,「租金每月三萬,又要聘請職員收單車,根本無得同大集團鬥平。」

  劉老闆又不滿共享單車仿如獲特權可隨街泊,他稱其出租單車擺出店外,已收到警方及食環署職員勸喻。劉又質疑共享單車隨街擺放,容易因為日久失修導致零件損壞,安全成疑。

  法例無規定購第三保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目前法例沒有規定提供單車租用服務的公司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如意外涉及有第三者受傷,騎單車者亦可能面臨索償。另據他了解,在共享單車使用條文內,是有列明租用者在使用單車前,必須檢查妥當,方能使用,故租用者騎乘前有責任檢查所騎單車機件是否妥當,若事前沒檢查及明知零件出現問題仍照騎,租用者要負上部分責任;倘若懷疑是因零件損壞而致意外受傷,亦有權向法庭提出民事訴訟索償。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