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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 有被告遲到閉目作供

時間:2017-10-07 03:15:10來源:大公網

  圖:旺角暴亂昨日續審,未決定是否傳召事發當晚曾向天開槍的交通警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去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亂,其中九人被控暴動、襲警、刑毀等罪的案件,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首被告莫嘉濤遲到逾半小時才到庭,而第七被告鄧敬宗接受主控盤問期間,曾一度「合埋眼」作供,聲稱太疲倦申請押後。法官警告,上述有關情況不應再出現,否則可能取消其保釋。案件下周一再訊。

  第七被告鄧敬宗昨選擇出庭自辯,他接受控方盤問下否認曾參與暴動及掘磚,但承認案發當日身處旺角。不過鄧於作供期間不時閉目,更中途舉手稱身體不適要求暫停。一度休庭約半小時後,鄧的代表律師稱,鄧因過於疲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繼續作供。鄧於庭上解釋,因星期四(5日)由中午12時許工作至晚上10時許,晚上約12時才休息,並指出星期六(7日)亦有類似的「炒散」工作。

  控方指出,擔心鄧於下周一審訊時出現同樣情況,向法庭申請取消其保釋。法官郭偉健雖繼續批准鄧的保釋,不過強調不希望有同類事件再發生。另外,首被告莫嘉濤昨遲到逾半小時才到庭,其代表律師解釋稱,因莫大意疏忽忘記出庭,希望法庭給予機會。郭官回應指,各被告應準時到庭,否則下次會取消其保釋。

  至於有關是否傳召事發當晚曾向天開槍的交通警黃慶威,則要待聽畢第七被告鄧敬宗供詞後再作決定。

  九名被告分別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1歲)、何錦森(38歲)、霍廷昊(24歲)、陳和祥(71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20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8歲)。控罪指,各被告於去年二月九日凌晨,在山東街、彌敦道、豉油街、西洋菜南街等地參與暴動,被控參與暴動、襲警、傷人、刑事毀壞等共14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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