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工聯會就基層住屋問題政策提出多項建議/工聯會提供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本港樓市升勢持續,連帶租金亦不斷飆升,對居住於非公屋的低收入基層家庭的影響尤其嚴重。工聯會提出多項建議,改善基層住屋問題,包括為私人住宅及分間單位作出租金管制、向合資格的基層家庭提供租金津貼,以及提倡物業空置稅。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亦計劃呈交私人條例草案,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
倡當局重推租金管制
麥美娟聯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和新界東總幹事鄧家彪昨日舉行記者會。陸頌雄認為,政府應檢討《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重新實行租金及租務管制,建議應課差餉租值約12萬元的私人住宅單位均受管制,例如每年租金不可超出應課差餉租值10%,每年加租幅度也不可多於10%。至於「劏房」、「籠屋」及「板間房」等「分間樓宇單位」,陸頌雄建議政府成立「租務管制委員會」,統計分間單位租金水平,同時考慮通脹等因素,每年發布「分間單位租金呎價」,令所有分間單位的租金不可高於有關水平,而分間單位每年的加租幅度亦不可多於10%。此外,分間單位業主必須和租客簽訂合約,並需有清晰的電費及水費收費條款。
鄧家彪指出,現時公屋輪候冊輪候申請達27萬,平均輪候時間為4.7年,已超出房委會三年上樓承諾。他建議為所有已輪候公屋逾三年的合資格基層家庭提供租金津貼,津貼金額可參考現時出租公屋的平均租金,即至少1880元,並考慮按家庭人數再作調整。
麥美娟則表示,有劏房租客向她反映,指業主向他們收取的水費和電費,較原來價格高幾成。她認為,有關狀況等同欺壓基層市民,令他們的生活環境更為惡劣,因此決定向立法會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要求修訂《水務設施條例》及《電力條例》,列明業主不可轉售供水、供電圖利,否則違法,從而杜絕無良業主向劏房居民濫收水、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