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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襲擊案申換裁判官被拒

時間:2017-10-04 03:15:13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涉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掟三文治,卻擊中署理總督察,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於開審前,一度申請更換主審裁判官,但遭駁回。警方證人確認,案發日目擊吳向梁掟三文治,梁彎身避過,三文治擊中一名署理總督察。庭上透露,今午將傳召梁振英出庭。

  被告吳文遠(40歲)被控於2016年9月4日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在中區羅便臣道高主教書院外,向梁振英投擲三文治,但誤中同行的署理總督察劉泳鈞。吳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案件昨日甫開庭,辯方申請更換現主審的裁判官蘇惠德,要求由處理本案預審的陳炳宙裁判官繼續處理,認為陳官較熟悉本案。不過蘇官認為辯方理據不足,駁回其申請。

  控方傳召第一名警方證人、當日屬軍裝巡邏隊的警員陳泳康出庭,陳供稱,中區羅便臣道高主教書院於案發當日設為立法會選舉投票站,早上八時許,梁振英與太太等一行人步向高主教書院期間,陳看到身穿白色恤衫、戴眼鏡的吳文遠,向梁掟白色黃色物件,但誤中在梁身後的劉泳鈞。

  劉泳鈞昨日在庭上指,案發當日他是行政長官私人保安主任,負責確保梁振英安全,當梁一行人到達高主教書院外時,他突然看到一件不知名物件飛來,看到梁迅速彎腰避開,他以雙手擋格,該物件擊中他右手背及背心右前方。他護送梁進入票站後,才清理手背及背心污跡,發現污跡是啡色、濕濕的東西。

  劉事後知道,該物件是三文治。他稱當時觀察四周現場環境,看不到是誰拋擲三文治,所以無確認投擲者是吳文遠,他只可確定自己有被三文治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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