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蔭權在妻子曾鮑笑薇陪同下,於早上8時50分左右抵庭。被告胞弟曾蔭荃亦到庭旁聽。開案陳詞前,由四男五女組成的陪審團需要進行英文宣誓。其中一名女審團員先後讀錯三個英文字。法庭認為本案以英文審理,審團員英詞能力不足,難以勝任陪審團工作,決定將該名陪審員剔除,並即時補選陪審員。
補選陪審員時,一度抽選出一名法庭版女記者,就連法官陳慶偉亦記得她過去經常在法庭現身。法官亦剔除該女記者。最後,法院成功補選一名男陪審員。本案陪審團成員變成五男四女。
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佩理(David Perry)在開案陳詞中指,本案發生在2010至2012年間,背景是當年政府正在研究是否向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發出數碼聲音廣播牌照。其間,被告曾與雄濤廣播的主要股東黃楚標,有秘密利益交往。
佩理稱,被告曾蔭權知道自己會在2012年御任特首,需要為御任後的居所作打算。雄濤廣播與黃楚標就向曾蔭權提出,可以提供一個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6,700平方呎三層式豪宅單位,並會免費贈送逾300萬元的內部裝修費。事後,曾蔭權不曾申報收下相關利益。
控方認為,黃楚標向曾蔭權提供豪宅單位是一項交易,以換取曾蔭權以特首及行政會議身份,同意向雄濤發出數碼聲音廣播牌照,以及批准李國章以不合資格人士的身份,出任雄濤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