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本報日前報道有關閃爍星形棒與發光眼鏡疑不安全,海關正就此作出跟進
【大公報訊】記者賴振雄報道:《大公報》本月18日揭發有「問題中秋玩具」在市面售賣後,海關表示,在多區巡查後,發現十款燈籠及兩款閃光玩具涉嫌違反《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條例,勒令六間店舖暫不准銷售。
閃光眼鏡兒童不宜
海關暫時不准銷售燈籠及閃光玩具,合共178個,商戶需儲存於指定地方。海關消費者保障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陳國基稱,海關巡查期間,試購燈籠、熒光棒及閃光玩具等多款中秋節玩具,樣本已送交政府化驗所進行安全測試。海關昨日在深水埗、旺角及灣仔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市民注意中秋節玩具安全。
《大公報》早前發現市面一款「閃爍星形棒」,閃光頻率高,包括未見標示製造商,涉嫌違反上述安全條例;另一款「發光眼鏡」雖有標籤,但閃燈位置接近眼睛,有眼科專科醫生表示,不建議給兒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