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西貢蠔涌舊亞視廠房爆炸案昨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刑事情報科警員出庭作供指,於前年5月28日凌晨目睹本案首被告、第四及第五被告爬牆進入舊亞視廠房,其後看到舊亞視廠房頂樓出現黃白色閃光三次。
本案五名被告依次為陳耀成(36歲)、鄭偉成(31歲)、彭艾烈(24歲)、胡啟賦(23歲)及文廷洛(26歲),五人被控串謀製造炸藥等罪。控罪指出,他們於2015年5月28日至6月14日在香港串謀製造某些爆炸品。
刑事情報科警員林啟倫作供,於2015年5月28日凌晨跟蹤首被告、第四及第五被告到蠔涌舊亞視廠房,三人爬牆進入廠房數分鐘後,廠房頂樓先後三次出現黃白色閃光,每次出現時間維持四至六秒,他當時與前亞視廠房的距離約50米。
不過辯方質疑指,林聲稱看到梁手持膠箱的說法是捏造,因為林之前從未提及有關事項,林是知道較早前庭上的刑事情報科林警員指出首被告手持膠箱,林才改口供。林起初回應答「是」,但在停頓數秒後指,誤解辯方的問題。律師複問一次後,林回應指不認同,否認捏造口供。
另一名刑事情報科警員吳頌安昨被盤問下稱,承認沒有在口供紙上提及首被告有攜帶膠箱往舊亞視廠房,因為當時落口供認為資料已經足夠,無必要提及有關事項。辯方質疑吳夾口供,吳否認有關指控。案件今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