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在回歸以後,在基本法保障及「一國兩制」的原則下,國家繼續讓香港法院採用原有的法律制度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入獄,引發了社交媒體和手機通訊群組在「佔中」之後又一場激辯。有部分人士因不服法庭判決,批評有關判決是「政治判決」,又指斥律政司覆核刑期的決定是「政治決定」,黃之鋒等人還被冠以「政治犯」、「良心犯」稱號。事實上,雙學三人絕不是「政治犯」,他們確有違法,即使在輕判其社會服務令及緩刑的原訟庭,也是裁定三人「非法集結」罪成;而無論是律政司覆核刑期,還是上訴庭改判三人即時入獄都是根據法律原則作出的決定。但有人不斷誤導市民,企圖將事件變得「泛政治化」,這無疑是在破壞香港的法律基礎。
憂年輕人被人煽動蠱惑
我認為談法治不可以「輸打贏要」,更不可以隨意用所謂「爭取『公義』」之名漠視法治,因為法律條文早已向市民說明其權利和義務。我相信,大多數香港市民都會認同法治是香港最重要基石,但法治是有原則和界線。「佔中」策動者和參與者口口聲聲要進行所謂「公民抗命」,就必須要了解可能要面對的後果,並有所承擔。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若因為某些人有政治理念就要獲得輕判,這絕非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
我長期從事青年工作,在此次事件中,深感最令人憂慮的是年輕人被別有用心的人煽動和蠱惑,走上違法之路。這股歪風的影響是極其惡劣。近日,在大學或是中學開學禮上,都有學生代表美化和聲援這些違法行為。上訴庭在判詞中就批評,近年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這些有識之士中,有學者,有議員,也有法律界人士。而他們煽動他人違法所要達到的所謂「公義」,只符合他們自己眼中的標準,並未得到社會上大多數人的認可。在那些蠱惑人心的慷慨陳詞面前,有一腔熱忱的年輕人更需要冷靜下來明辨是非,做個依法守規和有責任感的良好公民。
作為香港社會一分子,我們必須要尊重法治,更要遵循基本法,維護「一國兩制」。
港人權利自由獲法律保障
在回歸以後,在基本法保障及「一國兩制」的原則下,國家繼續讓香港法院採用原有的法律制度。20年來,香港市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獲得依法保障,香港社會和經濟得以穩定發展。但近年不論是政改爭議、違法「佔中」,還是立法會宣誓風波,都涉及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的片面理解,甚至是刻意曲解。要解決這些問題,除了需要政府加強就相關政策和事件向公眾作出說明之外,更需要政府和民間一同,為加強市民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認識和尊重,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