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出現「港獨」標語及城大發生侮辱蔡若蓮喪子標語事件後,13間大學學生會昨日發表遲來的聲明。他們僅認為奚落蔡若蓮之言論確有失當,卻為所謂失當言論提出脫罪論據,認為這是年輕人對教育局及蔡若蓮的不滿無處發泄,最終訴於不當的情緒宣泄,實在是「情有可原」。
聲明中關於蔡若蓮喪子的陳述,盡顯13間大學學生會道德淪喪。常言道,個人之事,禍不及家人。孔子曰,「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絕不能因為蔡若蓮出任教育局副局長,與其喪子之事混為一談,甚至以蔡喪子之痛奚落一番。你們連基本的同理心、基本道德觀念都欠缺,枉稱「學生領袖」。
如今13間大學學生會更反指進行調查的校方是製造「白色恐怖」。你們指摘校方製造「白色恐怖」的同時,你們正製造另一種「白色恐怖」和「寒蟬效應」,試圖以單一聲音掩蓋沉默大多數的聲音,當沉默大多數發聲時,你們又揮舞手中大棒。這就是你們口中所謂言論自由和所謂法治嗎?
關於「港獨」標語問題,聲明繼續拒不認錯,仍堅稱,「港獨」橫額及標語,並無違反香港法律,更指校方試圖以法律之名打壓言論自由。
本欄多次申明,言論自由不能超越法律,若所謂的言論自由超越法律,必將重創我們引以為傲的法治制度。一旦法治制度失守,必將重創香港政治和經濟體系,廣大市民要被迫去承擔他們犯錯而引致的後果。
大學擁教學自主、學生擁言論自由,可是大學校園不是當年九龍城寨的「三不管之地」,大專院校也不是「特區中的特區」。大學校園存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範園之內,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這在基本法總則第一條已明確表述,凡是提倡、鼓動、煽惑「港獨」的言論與行為,已經觸犯基本法。 蔡樹文